EPS应急电源是根据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需要而组成的电源设备。产品由互投装置、自动充电机、逆变器及蓄电池组等组成。在交流电网正常时逆变器不工作,经过互投装置给重要负载供电。当交流电网断电后,互投装置将会立即投切至逆变电源供电。当电网电压恢复时,互投装置将会投切至交流电网供电。其设计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额定逆变功率要求
应不小于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及设备或成组电动机及设备可能的同时启动的功率,对于直流输出、现场逆变的EPS,应考虑逆变母线压降。
蓄电池容量设计要求
EPS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容量应保证负荷稳定工作后,应急工作时间的要求。
动力型专用EPS不能同时做为照明供电
动力专用的EPS应急电源可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为系统或系统内的设备及相关设施(场所)供电,为消防设备(例如消防巡检柜)供电的EPS电源不能同时为应急照明供电。
功率设计的要求
EPS应急电源为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小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小于120kW的消防设备供电时,应采用以下方式:
1、交流输出的EPS应急电源,一台EPS应急电源可为一台设备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设备供电;
2、直流输出、现场逆变的EPS应急电源,可以树干式或放射式配带多逆变/变频分机方式为一台设备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设备供电。
EPS电源在电梯中应用要求
有电梯负荷时,按最不利的全负荷同时启动冲击下情况下,EPS逆变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无电梯负荷时,EPS应急电源的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